“国”字头商标可以申请吗? - 知产百科
阅读数: 13160 次 2020-03-03 17:06:37
来源: 知产百科

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记录,贵州茅台分别于2006年,2010年,通过不同的代理机构申请注册“国酒茅台”商标共九次,均被驳回。那么原因是什么呢?

在2010年7月28日,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专门发布《含“中国”及首字为“国”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》文件,对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做了明确规定:

一、对“国+商标指定商品名称”作为商标申请,或者商标中含有“国+商标指定商品名称”的,以其“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”“缺乏显著特征”和“具有不良影响”为由,予以驳回。 

二、对带“国”字头但不是“国+商标指定商品名称”组合的申请商标,应当区别对待。对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质量特点或者具有欺骗性,甚至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,或者容易产生政治上不良影响的,应予驳回。

从商标局网上流程可以看出,自注册号为8377467的“国酒茅台”商标申请被接收后,从2012年7月到2013年1月,有数十份商标异议申请被递至商标局。对于竞争对手来说,若贵州茅台成功注册了含“国酒”字样的商标,其他酒企将不得以“国酒”一词做营销。“国酒”二字背后的隐含义,如“国家级的”,也将被贵州茅台独占。这无疑会将其他品牌推向劣势地位,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。

商标驳回

其实,“国”字头商标的注册失败不止发生在贵州茅台一家身上。五粮液集团旗下的“国酒五粮液”、杏花村汾酒公司的“国酒汾酒”、衢州国酒壹号旗下的“国酒一号”等,均被驳回商标注册申请。

那么,“国”字头商标可以申请吗?商标局规定,对含有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文字的商标申请,申请人及申请商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才予以初步审定:

1、申请人主体资格应当是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设立的,申请人名称应经名称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;

2、申请商标与申请人企业名称或者该名称简称一致,简称是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;

3、申请商标与申请人主体之间具有紧密对应关系;

4、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应与核定的经营范围相一致。

所以,理论上 “国”字头商标可以申请,只是资格条件十分严格,需慎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