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去世后,其作品还享有版权吗? - 知产百科
阅读数: 38320 次 2019-10-24 14:54:51
来源: 知产百科

武侠小说泰斗金庸去世,从此世间缺少金庸的武侠江湖,但其创作的15部武侠小说仍是各大网站畅销的经典。数据显示,金庸逝世后作品销售量环比增长超350倍,售价650元(原价968元)的36册《金庸全集(郎声旧版)》目前供不应求,在京东、当当都处于预售状态。

据悉,目前市面上的金庸小说大多都为朗声旧版,因为金庸小说在中国内地的版权是由朗声图书公司全权代理。

那么,作者(金庸)去世后,其作品还享有版权吗?书籍大量出版版权费用是归属于金庸后人还是代理公司?

根据我国法律:公民的作品,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,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,也就是说金庸的作品要在2068年最后一天,版权才会消失。另根据继承法规定,作者去世之后其著作权当中的复制权、发行权、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经济权利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,或由受遗赠人行使版权。

此次金庸小说再次大规模发行,出版商每卖出一本署名为金庸作品的图书,金庸遗嘱继承人都会得到约定的报酬。

另外,金庸的作品除了书籍、影视、还有很多根据其作品改编的知名游戏,就在其去世第二天一位疑似37互娱手游总监王乐闻却在社交网络发文:“是不是意味着以后我可以随便用他IP了,死人是找不了我麻烦的?”

金庸作品版权

根据《著作权》继承法规定,作者去世之后其著作权当中的复制权、发行权、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经济权利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,或由受遗赠人行使版权。

因此擅自使用已故作者的作品,是极有可能被“故人”找麻烦的。比如于1997年去世的知名作家汪曾祺的家人就在去年起诉了两家公司。

据悉,侵权作品为汪曾祺的《受戒》,1997年汪曾祺去世后其作品著作权归属于三名子女汪明、汪朗、汪朝共同继承。其后三人授权中国文著协对《受戒》进行集体管理。

2017年6月中国文著协发现,学术期刊与同方知网未经授权,将《北京文学》《文学界》《芳草》《朔方》《雪莲》《阅读》《天涯》《可乐》《名作欣赏》9种期刊、杂志上刊载的涉案作品《受戒》,分别在各自经营的“中国知网”“全球学术快报安卓客户端和IOS客户端”平台上向公众提供,并通过单次付费、包月、包年服务等方式向公众提供,收取费用。遂将以上两家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进行审理。

在日渐规范的市场规则下,商业合作及时做好版权授权及对自身作品做好版权权力申请与登记,能有效减少侵权纷争,在维权举证时也能提高效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