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- 知产百科
阅读数: 11719 次 2020-01-17 01:01:00
来源: 知产百科

对于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,我国《著作权法》第十四条中明确规定,汇编若干作品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,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,为汇编作品,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,但行使著作权时,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。

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

也就是说,汇编作品是一种享有双重著作权的作品,一个是汇编人的著作权,一个是文章作者的著作权。

1、汇编作品中各篇独立文章享有著作权

汇编作品是各个作品可分地集合在一起。作品为一个整体、一部新作品,其著作权归汇编人享有。其中,可以独立存在、单独使用的原作品,其著作权由该作品作者享有,汇编人不得侵犯。

例如:《读者》属于汇编杂志,每篇文章都是作者投稿入选的。毫无疑问,选稿文章的著作权属于文章的作者本人。同合作作品一样,单独使用自己作品的作者不得侵犯汇编者的著作权。

2、作为整体的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

汇编作品由谁创意、指导并以其名义汇编发表,谁就是汇编作品著作权人。汇编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,也可以是非法人单位,实践中以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为汇编人较为常见。